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邮政管理局 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 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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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邮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快递业发展迅猛。行业克服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好中加速的发展态势。快递业务量规模列全国第5位,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全省12.8万快递从业人员不辞辛苦、奔波忙碌,为用户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快递服务。 

  快递员群体是指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工作的广大劳动者。近年来,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畅通经济循环、推动消费升级、促进创业就业、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快递员群体也存在着职业归属感不强、社会保障不足、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等问题,在改善生产条件、融入城市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快递员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快递员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社会各界对此也广泛关注,通过多种渠道建言献策。2021年6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1年10月15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九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出台《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是我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的关心关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快递员收入不稳、保障不全、认同不高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河北行业发展实际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广大基层从业者共享行业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快递员在行业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实施意见》针对不正当市场竞争、区域差异化派费等可能损害快递员权益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监管和制约措施,有利于促进快递市场竞争秩序更加规范、行业发展更加稳健。同时,《实施意见》注重提升行业队伍素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快递员职业认同感,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活力。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快递业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市场化工作路径,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落实企业主责,强化政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保障、注重公平、企业主责、强化治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目标导向、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并在制度机制建设、队伍稳定、从业环境、薪资待遇、社保权益、人才培养、职业认同等方面提出了“十四五”阶段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从快递业全产业链出发,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将维权益、保稳定、促发展、强监管贯穿于各项任务之中,提出了九项工作任务,是做好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抓手。 

  一是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快递员权益保障涉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总部与基层企业、多部门协调以及央地事权,需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协同治理。《实施意见》提出:执行《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引导电商、快递企业加强协同;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派费结算,依法查处不正当价格竞争等可能影响快递员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能够取得合理的工资收入是维护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关键因素,直接影响快递员队伍稳定。《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企业确定合理劳动定额、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合理工资预期;监测快递员工资收入水平;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三是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快递员属于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各类新型用工模式交织。切实提高社会保险水平,对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尤为重要。《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推动自有员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规范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实施意见》还要求,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并明确了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 

  四是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提供安全、便利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环境是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提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标准,配齐劳保和公共卫生防护设施用品,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督促企业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快递末端服务车辆包容性管理机制,提供通行停靠便利;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 

  五是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快递企业对于改进内部管理、维护网络和快递员队伍稳定承担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提出:落实法规标准,完善地方立法;落实企业统一管理责任;将快递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指导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恶意投、申诉的甄别处置;拓宽快递员劳动保障权益救济渠道;开展快递员权益保障满意度调查。 

  六是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当前,加盟制快递企业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有必要厘清总部企业、加盟企业、末端网点间的责任关系,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提出:企业与快递员之间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末端网点所属品牌快递依法承担责任;支持快递协会制定并推广加盟协议推荐文本;督促企业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听取工会、快递员代表意见。 

  七是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网络是快递业的根脉,也是广大快递员就业创业的重要依托。只有网络稳健运行,快递员群体才能珍惜岗位、安心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快递服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对该区域直接责任主体依法实施应急整改和能力复核;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评估和化解机制。 

  八是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快递业是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快递员是有发展有奔头的职业。《实施意见》提出:定期组织河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等)决赛,定期组织参加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快递企业工会依法履行维权和服务职责,做好属地职工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推荐先进快递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九是加强快递企业群团组织建设。发展群团组织、开展评先选优,能够有效提升快递员群体话语权,营造“快递小哥”正面社会形象。《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工会建会入会方式;加大行业团指委工作力度,加强企业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建设;继续大力选树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等,持续开展最美快递员推选展示和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实施意见》提出三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把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纳入省、市邮政业市场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增加总工会、团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落实地方责任。各地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出台配套政策,细化任务措施,保障经费支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将邮政快递业纳入各级地方平安建设、社会稳定管理体系,研究将快递员群体纳入当地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民生保障体系;健全县级邮政监管机制。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关爱快递员“暖蜂行动”,加强“小蜜蜂”关爱站建设,开展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快递员群体先进典型以及权益保障工作有效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实施意见》还将具体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合作,凝聚部门合力,确保落实成效。 

        相关政策: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邮政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交运〔2021〕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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